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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深圳翻譯公司及廣大翻譯工作者的翻譯工作面臨更大的挑戰,而翻譯標準首當其沖自古就是翻譯界爭論不休的課題。英國的泰特勒認為翻譯要遵循三大原則:1)A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 (譯文應完全復寫出原作的思想); 2) 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as that of the original(譯文的風格和筆調應與原文的性質相同); 3) A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the original composition(譯文應和原作同樣流暢)。
回到國內,嚴復提出的“信、達、雅”被翻譯界公認為對翻譯的基本要求。透過譯界人士在不同歷史時期對“信、達、雅”的不同評價,可以看到我國翻譯理論的成長與發展。新譯時期,譯論史上的批評、爭辯熱鬧非凡。陳西瀅、瞿秋白對“信、達、雅”提出質疑,林語堂提出“忠實、通順、美”的標準,但是這些基本上沒有超出“信、達、雅”的范疇。解放后,尤其是上世紀50年代中期,譯界就翻譯標準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論戰,一方面提出“‘信、達、雅’的辯證統一”,另一方面認為“信、達、雅”完全不行。傅雷提出了“形似神似”,錢鐘書提出“化境”的翻譯標準,使譯學研究更加深入。這個時期在翻譯理論界注意應用辯證法來分析問題。俆永瑛認為“信”(客觀的、有效的)是初級的“達”,“達”是高一級的客觀的“信”,而“雅”是極高度的“信”和“達”。
同時,這一時期譯界對于“信、達、雅”有了更客觀、更全面的認識。沈蘇儒說:“‘信、達、雅‘是嚴復翻譯經驗的總結、提煉和概括”,它是反映了而不是提示出翻譯的客觀規律。由于它反映了(盡管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深圳翻譯中外語文習性的差別)這一規律,因此它具有一定的理論價值和對現實的指導意義,至今還有其生命力,但由于它并未提示出這一規律,因此它缺乏科學的精確性、深刻性和規范性。
要想真正達到“信、達、雅”的標準,實在是太難太難啦,沒有十年漢語底子,沒有十年英語底子,沒有十年翻譯實踐的底子,也就是說,沒有30年積淀的底子,靠突擊、靠速成、靠耍小聰明等等,是絕對不可能達到的,因此我們可以發現,那些真正能夠達到“信、達、雅”標準的翻譯家,往往都是一些鬢發斑白的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