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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哲學的出現宣告了主體性的黃昏和主體間性的出場,即獨白話語時代的結束和對話時代的開始。在翻譯研究方面也應從獨白走向對話。長期以來,人們在認識論哲學的影響下,把語言看作是反映客觀世界、表達思想的鏡像工具,這使得作者獲得了絕對的權利。在閱讀中,人們努力尋找作者的原意。似乎誰發現了作者的寫作意圖,誰就獲得成功。這時原作者對他的作品有著最權威的解釋權。任何讀者的看法與作者不一致時,只要作者站出來否認,無論是一般讀者還是批評家都會變得啞口無言。這實際就是作者的獨白話語,讀者、譯者都是些被動的接受者。由于人們對語言的關注而發現語言并非具有透明性和確定性,作者所寫出來的東西未必就是他所要表達的東西,作品的意義與作者意圖雖然有著密切的關系,但它們并不就是一回事,作者想要表達某種意圖,而作品卻體現了另一種含義的情況是時有發生的。正是基于這一點,英美新批評派把這種追求作者原意的做法稱之為“意圖的迷誤”,他們開始關注文本本身,并把文本視為一個獨立的自足體,讓人們注意文本的結構肌理、層次性與語言的多義性,認為人們只要通過向心式細讀便能發現文本的潛在含義。這一點對翻譯研究來說是很有意義的.尤其是對翻譯實踐指導很具體,也有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由于這一批評模式在切斷與作者聯系的同時,也切斷了與讀者的聯系,把文本看成了獨立自足的封閉系統。這樣翻譯和閱讀又從作者的獨白話語變成r文本的獨白話語。我們知道文學活動應由三方面要素構成,即作者—文本—讀者。沒有讀者的審美參與,作品不可能成為審美對象。所以,讀者在文學活動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讀者的作用在早期的接受理論和讀者反應批評那里得到了過分的強調,讀者成了文本意義的決定者,這種否定文本本身也存在意義的看法必然會導致強調個人印象的主觀主義和意義的相對主義,使意義成為一種因人而異的東西。也就是說,由文本的獨白話語又變成了讀者的獨白話語。這種觀點影響到翻譯,也會導致胡譯和亂譯。那么,意義既不在作者,又不在作品,也不在讀者,到底存在在哪里呢?解釋哲學認為意義是一種動態生物,不是靜止的,也不是絕對客觀的東西。它是在主體的對象化(由作者寫文本)再到對象的主體化,(讀者對文本的解讀)過程中形成的。簡而言之是讀者通過文本的中介在與作者的對話過程中生成的。這是因為解釋哲學已不認為語言是一種外在的工具,它不可能脫離主體而存在,就是說,只有當人們使用它時才顯現了它的存在,它是具有主體性的。作者寫下作品,然后隱退了,不在場了,但人們仍可以看得到這隱含的作者。所以我們說一部作品同樣可以看作一個主體,是客體化了的主體。而作品寫出來是給人們去解讀的,按海德格爾的話來說這是一種聽一說的關系,說是以聽為前提條件的,沒有聽,就沒有說的存在,作品也一樣,是為了讀者而寫的,那么,在作者寫作品的時候,他的心目中也有隱含讀者,有所謂的“理想讀者”。成功的兒童作家所寫出來的作品一定符合兒童的接受能力和文化程度,科普作者的理想讀者也應是有一定文化程度但又不會是這方面專家的讀者。在讀者進行閱讀時是以另一個主體的身份去參與與作者的對話和交流,體現了一種主體間性的活動二因為接受美學已把讀者從完全被動的接受者的地位中解放了出來,成了作品意義的構建者。
翻譯活動不是獨白式的,而是對話式的。譯者面對的不是無生命的文字符號,而是作者的心聲,作者的言說和感情表達,是有主體性參與的語言,即話語,不論作者活著還是死去,在場與不在場,翻譯活動都是譯者與作者在以各自獨立自主的精神關心著同一個對象(即文本內容),雙方的呼應問答就組成了一個生動的對話和交流.這才體現文學作品的本質。無論雙方是否達成一致性的見解,或持有相同的情感,作品的意義總是在對話的關系中不斷被理解,被商討,被深化。也正是這種對話的展開和深入,文本的潛能才有可能從作者的意圖背后穿越而出,使作品實際所包含的種種內在意蘊從各個側面得以充分的展示,使一部作品的意義由一個人創作后又經千萬人的傳承接遞而得到逐漸擴大和不斷深化。這種擴大和深化的結果常常是原作者也始料不及的。所以,對話中所生成的意義常常是超出作者賦予作品的意義的,而這也正是我們說翻譯即再創造的根本性原因。不同的譯者在翻譯同一部作品時會產生出不同的譯文,這也很容易解釋了。這是因為不同的譯者在同作品的隱含作者對話時所生成的意義是不會完全相同的。只有這樣,作品的意義與價值才能隨著與同一時代或不同時代的不同譯者和讀者的不斷對話而不斷延伸和顯揚。在這一點,越是文學性強的作品就越是如此。因為這樣的作品往往有著更大的開放性和闡釋空間。而科學的文本之所以不能如此,是因為它的意義是封閉的,拒絕多種闡釋。這正是文學文本與科學文本的根本區別。
學習了解釋哲學的原理,就不再把一己之見的主觀看法視為客觀真理,無視其他主體的存在,而且也不再把文本視為無生命的文字符號,而是把它看成是作者主體性的對象化和語符化的東西,是作者情感之所系,創造潛能之所在。讀者和譯者也不再是被動地接受文本,而是以一種創造精神與之對話,努力發掘新的意義,把文本看成與你對話的對象,你不能主觀地對它作機械化的文字處理,而是把它視為生命的主體,是你對話交流的對象,你們之間商討、爭論、協調,最后達到一種視域的融合。而在這一過程中作家在話語中發送的意義、文本構成中話語的潛在意義和譯者或讀者在解讀時所發現的意義形成一種新的意義。